河北省消防设施操作员关于参加12月第二批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试的通知
2018-12-14 17:34:24 来源: 作者: 【

河北省消防协会

 

                     

关于参加12月第三批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试的通知

 

各培训学校:

根据各学校录入鉴定学员管理系统中的申报鉴定考试人数,河北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根据各学校的申报考生情况,按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经系统后台审核,对符合考试条件的河北省兴华消防职业培训学校200人、河北省渤海消防职业培训学校95人、河北省华宸消防职业培训学校39人、河北省城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22人安排鉴定计划,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操鉴定时间:

1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201812月17日12月21日,共4.5天,鉴定人数356人

二、实操鉴定内容: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实操鉴定共分为个考位,各考位分别为:

1、控制室第一考位。考察考生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认识和基础操作。

2、控制室第二考位。考察考生对火灾报警控制器重要功能的操作。

3、防火分隔考位。考察考生对防火分隔设施的识别及检查。

4、水系统考位。考察考生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认识及消火栓使用等。

5、灭火器考位。考察考生对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的使用及手提式灭火器的有效性检查等。

三、鉴定步骤:

1、实操考试时间为上午8点30分开始,下午14点开始。考试当,考生须提前15分钟餐厅二楼电教室集合,参加考前会议。(考前会议时间为上午8:15;下午13:45)。考前会议点名分组未到、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点名分组后,按分组序号依次进入考场,其余考生可在图书室或设备展示室等待。当第一组考生考试结束后,第二组考生进入考场,同时通知下一组考生进入候考室候考。以此类推,直至考试结束。

四、考前会议内容:

1、考试点名、分组

2、实操考试注意事项。

3、介绍河北省消防协会网及鉴定站考务系统。

4、介绍督导组成员及职责。

5、各单位联系人登记及发放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各学校选派1名带队人员,负责组织考生于实操考试当日到河北省消防协会(石家庄市新华区国泰街48号)报到参加考前会议,并按考试时间安排参加考试(具体安排附后)。

2、通知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无有效证件禁止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考生车辆需服从保安管理,统一放到指定位置。

4、所有已列入鉴定计划的考生需按时参加考前会议,分组按序号进行考试,点名未到、缺考、迟到等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均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置,需重新缴纳补考费方可补考。

联系人:聂思远

联系电话:0311-85867600

考试地址:河北省消防协会(石家庄市新华区国泰街48号)

                        

 

 河北省消防协会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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